2021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投影儀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批次樣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12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標準,對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接地和連接保護措施、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絕緣穿透距離、布線、連接和供電、發熱要求(溫升和耐異常熱)、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電信端口的傳導共模騷擾、輻射騷擾、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不合格項目為: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絕緣穿透距離;布線、連接和供電
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絕緣穿透距離及布線、連接和供電項目不合格表現為電線或電纜中和可觸及導電零部件連接的導體與一次電路危險帶電零部件之間絕緣穿透距離不滿足加強絕緣要求。該項目主要考核絕緣系統在給定的工作電壓和出現過電壓時是否會出現絕緣閃絡或絕緣擊穿。不合格產品可能導致絕緣擊穿,從而發生電擊危險。
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業在布線設計過程中缺乏標準意識,在設計上存在缺陷,未考慮到安全絕緣穿透距離。
2021年投影儀產品及其企業名單